小绿妈昨天再次拿到B1/B2签证,先说说大致情况:上次生小绿是小绿妈首次签美国,入境时间是2012年6月,海关给的停留期是6个月,实际停留3个多月,签证过期3个月后,申请中信银行代传递,一周后签证顺利寄到家。停留期超过90天再次申请有困难的传闻不大可靠“停留超过90天再次申请会有问题,即使中信代传,也需要面签解释为什么待那么久。”这个信息在网络上很常见,虽然大使馆官方并没有相关信息发布,但是每个赴美生子妈妈都为此担心,小绿妈也是这样。
小绿妈在美国待产,以及在博客里面都有认识老大生在美国,再次去生老二的妈妈,这种情况说明了再次确实可以签的。但是有个妈妈说她再次申请被拒了,又换个大使馆申请,这样才过,小绿妈的预期是:再次可以申请,但是比较麻烦。小绿妈在递交代传资料后,时刻等待面签通知,所以昨天小绿爸收到签证后,给我打电话开玩笑说:大使馆通知你下周面签。我当时深信不疑,并且半下午都在准备面签资料,把各种发票收据找出来,把悠悠在美国上幼儿园的照片整理出来打印,再细细看看DS-160表格的细致问题,思考如何回答才不会被怀疑去美国生孩子或者打黑工。直到晚上小绿爸把护照拿给我,仍然很奇怪,不是要面签吗?护照怎么回来了?打开看到签证页,气不过打了他几拳,明明知道这是我最担心的事,竟然拿此开玩笑。
不知道是“停留超过90天有问题”这个说法不靠谱,还是小绿妈人品大爆发,又或者小绿妈填表格考虑周到,总之,代传直接通过。填写DS-160表格的几个细节:
1.有没有直系亲属选项填“NO”很多人都认为美国宝宝是我们的直系亲属,那么这个选项应该填YES,其实应该填NO。因为美国宝宝虽然具有美国国籍,但并没有在美国,而是在中国。这里并没有问你有没有美国公民身份的直系亲属?小绿妈请教过美国律师,这个问题主要是看你生活在美国的亲属状况,如果你确实有直系亲属生活在美国,接下来会问这个亲属的具体情况,如果是黑户的话,那会严重影响你的签证。申请庇护的人,往往存在这个问题,在等待绿卡期间,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去美国是受影响的。
2.仍然要考虑以什么身份申请小绿妈在赴美生子如何将风险降到最低点这篇博文里说过,妈妈最好以全职太太身份申请签证,这样再次申请就比较好解释为什么上次能待那么久,为什么不回来工作?公司能允许吗?(当然,如果不是全职,也不用强求,真实比较重要。)而小绿妈在赴美之前并不懂,当时是以在职身份申请的,这次申请小绿妈就以全职太太身份了。当选择全职太太选项后,后跳出来一个问题:问我之前5年有没有工作经历?小绿妈填写了之前的公司,在离职时间上又开始纠结了,第一次填写的是到2013年2月,后来想想这样的话,2012年6月我去美国时仍然有工作的哈,那么还是不好解释为什么能不工作?思考之后,小绿妈把离职时间填到了2012年5月31日。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小绿妈这样填写是更贴合自己实际状况的,因为从2012年6月我就请假了,并且到现在没有去上班。
3.最好赴美目的和上次不同按照推理来说,小绿妈去年在美国旅游3个多月,今年又要去,很有打黑工嫌疑。所以在填写表格的时候,把地址都写成了小绿爸公司,这样面签就比较好说,小绿爸去出差,小绿妈随行(实际本次目的也是如此)。而对去年停留过久,也可以解释悠悠在上幼儿园。这些理由可以说得过去,还是归功于全职太太身份,随行人员一直是小绿爸,而小绿爸美国往返商务都比较能说得通。那么如果是在职妈妈,第二次面签最好是商务,和上次目的不同;没有商务便利的妈妈,最好间隔时间长一点再申请,且去旅游的城市离加州较远,总之,形成差异化,这样即使遇到面签,也能很好地解释,最大限度避免拒签。说了一大堆,其实还是从最坏的角度考虑问题,实际情况应该是大多数妈妈都像小绿妈一样顺利,不过还是那话,有备无患,多考虑总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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